





天津国联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
天津交管局认定的正规报废汽车单位。
机动车---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,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所以,就本次交通事故,原告郑某丁因交通---的各项损失,四被告因连带承担赔偿责任。至于四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后的内部责任分摊问题,不在本案处理范围之内。另外,根据<高人院关于审理道路
损害赔偿---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>

第六条 拼装车、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---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,并发生交通---损害,当事人请求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,人院---支持。报废车辆的转让人对车辆发生交通---损害也应承担连带责任,本案中由于被告无法提供任何转让凭据证明和准确的转让人信息,故没有追加转让人为本案的共同被告。

2018年1月,黄某驾驶一辆电动车与该自卸低速货车尾部发生碰撞,导致黄某当场。此后,---人黄某的家属郑某将张某与原车主李某一同诉至浙江省开化县人院,要求二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。
审理后认为,该案车辆发生事故时已经属于强制报废的车辆,争议焦点在于登记车主李某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对原告方的赔偿责任。
